本报讯(记者 廖智勇)随着电商经济的发展,“双十一”大采购已经成为很多消费者的习惯。不过“双十一”前后,很多消费者的手机上收到了铺天盖地的促销短信,这样的狂轰滥炸让人不堪其扰。
促销短信淹没重要通知,她挨了批评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街头市民,不少市民表示,从11月初开始,手机上就陆续收到了促销短信,删都删不完,特别是“双十一”当天,各大平台商家更是卖力宣传,轮番轰炸。
“差不多从九号开始,手机就一直收到这样的短信,感觉真的很烦。”市民刘女士说,从十月底到现在,她收到了上百条促销短信,由于来不及删除,一些工作上的重要短信也被淹没了。10日下午,她所在单位办公室通知她参加一个会议,结果她到第二天才看到信息,也因此受到了单位领导的批评。
而市民江女士则告诉记者,由于接收的促销短信太多,手机短信提示音响个不停,前一天午休时,她将手机调成静音模式,一觉睡醒,才发现手机上显示有三个电话没有接到。
采访中,不少市民对促销短信“轰炸”深恶痛绝,由于很多促销短信都是强行发送给用户,发送号码也是随机的,根本无法拒绝。记者注意到,很多市民手机上收到的促销短信,显示大部分来源于几家知名网购平台,为此,记者选择了其中一家网购平台进行了咨询。
平台工作人员表示,发送促销短信是商家的个人行为,并非平台推送。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因为买家在网店消费过,商家拥有了买家的联络方式,因此进行促销推送。平台对于这种正常的促销行为无权干预。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相关通信运营商反映,或者通过手机下载功能软件予以屏蔽。
未经用户同意发送促销短信,涉嫌违法
打开淘宝或京东等电商平台,搜索“短信群发”时,都显示没有相关产品,但是只搜索“短信”或其他相关关键词,则出现不少提供“会员通知”的店铺,大部分店铺标明:提供会员通知、活动通知、店铺通知等相关业务,而“会员通知”的售价普遍在10元至30元之间。
那么消费者又该如何应对促销短信的骚扰呢?记者了解到,根据2015年正式实施的《广告法》和《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针对未经当事人同意,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行为有明确规定。
根据《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而《广告法》第六十三条则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短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