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烧秸秆?卫星“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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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杨凌凌)今年以来,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已达283天。“株洲蓝”好天气,让百姓津津乐道。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株洲市启动秋冬秸秆禁烧专项督查。

    紧盯“第一把火”,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

    株洲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已印发《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秸秆禁烧专项督查工作组,时间是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袁理介绍,入秋以来,我市秸秆焚烧现象频发,露天焚烧秸秆势必污染空气,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刻不容缓。

    农村焚烧秸秆,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农田的范围广。发现焚烧秸秆的方式主要有卫星遥感监测、下沉督查、网格精细化管理三种。

    “省卫星监测到疑似火点,类似于抓拍交通违章一样,秸秆焚烧行为就会被拍下来,接收到数据后,市级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和处置。”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袁理介绍,

    其次是下沉督查,通过部门之间的联动,将秸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乡镇和村组,形成部门行业联动、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我们将严格实行不间断巡查,尤其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和督导,一旦发现焚烧秸秆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相关法规给予处罚。”袁理说。

    多次通报、整改不力者,将严肃追责

    除了严密的督查、巡查,此次专项行动还有严格的考核制度。

    通知要求,各个县市区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将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具体到责任人,细化到村、组、地块,做到部门、人员、任务、措施、奖惩“五到位”。

    对于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禁烧机制不健全、人员安排不到位、秸秆焚烧火点处置不及时等问题,督查组将向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交办与通报。

    对于工作推进滞后、问题突出的,将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评、河长制考评、“蓝天保卫战”考评、大气污染防治成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对于多次通报、整改不力的,将报请市委、市政府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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