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饮用水源,五部门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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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廖智勇)水是生命之源,保护饮用水水源,就是保护生命线。4日上午,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保局、市公安局进行“4+1”联合执法,对在湘江上游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垂钓、停泊渔船等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执法。

    天元区四水厂取水口处是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范围,但记者看到,取水口附近的隔离防护网已经被人为破坏,沿岸的垂钓市民对“严禁钓鱼”警示牌视而不见。

    由于垂钓使用的鱼饵、渔具以及垂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生活垃圾等,会对饮用水源及水域环境造成一定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请你们立即离开,在饮用水源垂钓会对水体造成污染,是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一个点一个点地上前劝导,对正在垂钓的市民进行普法和劝离。

    市水利局水利监察支队队长易卫向记者介绍说,我市城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为四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200米,虽然今年以来禁渔退捕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有些市民或渔民无视法律法规,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非法垂钓、停泊渔船,屡禁不止。

    据了解,从我市建立“4+1”轮值巡查联合执法机制以来,对湘江株洲城区段进行了24小时不间断巡查已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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