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说什么“我的狗狗不咬人” 养犬不登记、遛犬不牵绳,当心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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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悉,在我市目前约有犬只5.3万只,平时因不文明养犬引发的伤人、噪音、便溺等情况,已成为小区管理的难点、痛点,也让文明城市蒙上污点。

    如何规范养犬,我市探索了多年。2019年市“两会”期间,多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据悉,这也是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首个法律议案。2019年,市人大正式将《条例》列入重点立法调研项目,经多轮调研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条例(表决稿)》。

    共6章29条,为城市养犬立规矩

    《条例》共6章29条,分为总则,出户、登记和防疫,禁养禁入和禁止经营,收留和领养,法律责任、附则等章节。军犬、警犬、导盲犬,动物园、科研机构、专业表演团体等单位饲养的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法养犬行为的,可以通过12345热线、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和投诉。

    每户限养一只犬,生育崽崽3个月内要转让

    《条例》明确,养犬人应该办理城市养犬登记。每户或者每法人、非法人组织养犬限一只。所养犬只生育幼犬的,养犬人应当自幼犬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进行转让。若养犬人不办理城市养犬登记,在责令期间内仍不改正的,可处1000-3000元罚款。养犬超过数量,逾期不改正的,可处500-2000元罚款,并处没收超养犬只。

    犬龄满3个月的,就要开始接种疫苗

    《条例》还对犬只免疫进行了具体规定。犬龄满3个月的,养犬人应当于15日内将犬只送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狂犬病初次免疫,以后每年加强免疫一次。若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疫苗说明书对免疫时间要求有调整的,从其规定执行。犬只的狂犬病强制免疫费用由养犬人承担。

    遛犬不牵着或抱着,当心挨罚

    《条例》对于如何携犬出户也明确了行为规范:必须用2米以下的犬绳牵领犬只。不得以犬只不咬人为由放任犬只近距离接触他人。在楼道、电梯以及其他拥挤场合,要收紧犬绳贴身携犬或者怀抱犬只。违反此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200-500元罚款,可以扣留犬只。

    同时,携犬出户者必须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违反者,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不改正的,可处200元以下罚款。

    狗咬了人怎么办?送伤者去医院还得垫付医药费

    《条例》规定,养犬人或者犬只管理人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犬只伤害他人的,应该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如果受害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应当立即通知其监护人。若违反此条例,公安机关可处2000元罚款。

    这些地方禁养或禁止携带犬只

    《条例》规定,禁止饲养危险犬只。机关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单位集体宿舍区和住宅小区楼道、绿灯等公共区域,都禁止养犬。

    机关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展览馆、青少年宫、音乐厅、图书馆、影剧院、候车(机、船)室、文物和工业遗产保护单位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汽车、电车、有轨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禁止携带犬只。

    同时,饲养危险犬只,在禁止养犬区域内养犬,携犬进入“禁区”的,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席记者 李卉 通讯员 刘音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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