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近日,茶陵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涉毒典型案例。
2018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茶陵县税务局湖口税务所科员邓小兵在茶陵县云阳街道金山社区自家吸食毒品,被茶陵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之后,邓小兵受到开除党籍及行政撤职的处分。
2018年3月,茶陵县洣江街道洣瑶社区党员胡益平伙同他人吸食毒品,茶陵县公安局对胡益平作出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随后,胡益平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2019年下半年以来,茶陵县马江镇玄武村4组组长雷富来多次购进毒品进行分包,然后贩卖给他人,并多次提供吸毒工具容留他人在其租房内吸食毒品。今年8月,茶陵县人民法院判决雷富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近日,雷富来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
通报指出,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摧残人的精神和意志,破坏社会治安。身为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更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纪律法律防线,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