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玺 通讯员 彭晚华)孩子被摩托车撞伤手部,家长与司机以40元“私了”。后来,家长发现孩子手部受伤较重,但摩托车司机已经离开现场。最终,家长竟然报警称肇事者逃逸。
近日,炎陵交警大队接到家长报警,称自己的孩子在霞阳镇被一辆摩托车撞倒,肇事者逃逸。“我们赶到现场时,发现孩子手掌变形了。”民警查看路面监控后,发现这名儿童独自从停在路边的两辆汽车间冲到马路上,摩托车避让不及撞倒孩子,司机立即停车查看,并未逃离事故现场。
通过询问,孩子的母亲和奶奶说出了事情真相。原来,事发后,家长都没有查看孩子伤情,就与摩托车司机以40元“私了”。
民警说,摩托车司机离开后,家长发现孩子手掌变形,但她们没有记下摩托车车牌,才报了假警。“孩子治疗期间,共花了4000多元医药费。”民警说,之后通过多方调查,他们终于找到了摩托车司机,对方也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才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并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