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仅存活十余天 买卖双方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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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市民陈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他在天元区“小狗当家”宠物店(以下简称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小狗,但领回家没多久小狗便死了,希望记者能够帮助维权。

    记者 贺天鸿 核实

    消费者:承诺3天质保,可第4天小狗生病了

    据陈先生介绍,10月4日他在宠物店,花1800元购买了一只小博美犬。“当时店家向我保证3天之内不会出现犬瘟。”陈先生告诉记者,小狗领回家第4天,便出现生病的迹象。当时他咨询了店家,店家称这是感冒。之后他按照店家的指导给狗狗购买了一些药,但没有什么效果。10月13日,他带小狗去宠物医院进行了检查,经试剂盒检测,结果显示小狗“疑似犬瘟”。

    “当时医院的医生表示已经很难治疗了,而且治疗费用非常高昂,所以我就没有再坚持确诊、治疗,结果第二天小狗便死了。店家只承诺了3天质保,这个质保承诺也太短了。”陈先生说。

    在现场,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宠物医院的检测报告,该报告显示小狗“疑似犬瘟”。

    店家:并非犬瘟,而是照顾不当

    当天,记者与陈先生一同前往宠物店。宠物店老板范女士表示,陈先生购买的那一窝小狗,当时一共有4只,而且是由陈先生自己选择的,目前其他3只小狗均未患上犬瘟。陈先生购买的博美犬相对其他犬种更脆弱,购买之前她提醒过陈先生,尽快带小狗进行体检,但陈先生并没有照做。加上陈先生在小狗生病之后,并没有立即带小狗去医院,而是过了十几天之后才带小狗去医院,且诊断结果只是“疑似”。所以范女士认为,陈先生的小狗并非患上了犬瘟,而是由于陈先生照顾不得当导致。

    “如果陈先生购买小狗之后,立即带小狗去做体检,检查出小狗患有狗瘟,那么我们自然会免费给陈先生进行退换。但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加上检测结果也并未确诊,所以我们无法给陈先生提供质保。”范女士说。

    随后,记者组织陈先生和范女士进行了协商,但双方没能达成一致。

    有关部门:建议签订协议或合同

    记者先后将情况向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反映。两部门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目前国家政策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宠物活体销售的相关规范,只能依照买卖双方的约定为准。

    对此,上述两部门相关负责人建议广大消费者,为了能够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进行宠物活体交易时,最好能够与卖家签订销售协议或销售合同,从而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尤其是要着重注意约定品种、性别、质保时间等。

    消费者在进行此类消费时,应尽可能量力而行,避免购买太过于幼小的宠物,人工培育的品种往往要比自然繁衍的品种脆弱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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