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执行了80余万元 这家公司为何还送来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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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备公司负责人给芦淞区法院执行局送锦旗 通讯员供图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罗丽芳)案件申请执行人给法院送锦旗的情况很常见,可被执行人给法院送锦旗就很少见了。10月13日,芦淞区法院执行局就遇到了一桩这样的“稀罕事”。

    8月10日,杭州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芦淞区法院申请执行某设备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申请执行标的85.5万元。随后,芦淞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设备公司并没有支付款项。于是,法官便对设备公司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该公司账户上的金额远超执行标的。

    “如果按照规定,我们是可以直接网络冻结的,但是为了不影响到企业经营,我们还是提前进行了通知。”本案承办法官介绍,原来,该设备公司之所以没有按时支付款项,是公司财务疏忽所致。当时,设备公司正在进行重大项目招投标,如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肯定会对该公司信用造成重大影响,进而影响招投标。该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当即表示立即履行支付义务。

    之后,法官马上联系了申请人,但申请人及代理人均在杭州,无法及时到庭出具收款收据和结案申请书。法官又马上向上级报告请示,用扫描件办理结案手续,获得了院领导同意。当确认执行款付至法院账户后,法官又通过电话和短信取得了申请人的认可,至此本案顺利执结,同时也确保了被执行人投标顺利。于是,便有了上文提到了被执行人向法院送锦旗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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