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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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元区栗雨办事处中路社区辉煌组胡正良因保管不善,将株县21B集用(89)字第12-44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天元分局嵩山中心所

    2020年10月17日

    注销公告

    株洲市林果业技术协会拟向民政部门申请注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社证字第642号,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向本组织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陈明中

    电话:13974101675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本人叶显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荷塘区桂花村黄泥塘组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原证件号为株集用(2008)第B0623号,用地面积231.26平方米,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显光

    2020年10月17日

    注销公告

    株洲市牲猪养殖技术协会拟向民政部门申请注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社证字第641号,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向本组织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冯继光

    电话:1390733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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