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在家中吸毒被发现,家人无奈只得选择报警,事后他竟用放火的方式报复家人。近日,荷塘区法院判决了一起放火案,男子刘某因放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刘某是一名瘾君子,平时他和父母、妻子、女儿共同居住。5月24日晚,刘某在家中吸毒被家人发现,家人选择了报警。民警遂对刘某实施抓捕,可刘某持刀抗拒抓捕,并逃到了附近山林中躲避。
次日凌晨,刘某见民警撤离后回到了家中。为了报复家人报警,他将家里的衣服、被子等可燃物品堆一起,并用打火机点火引燃。随后,火势蔓延到客厅,引燃了其他家具。刘某又从厨房拿出一桶食用油淋到火中,还不断地将家中的衣服丢进火中,致使火势更大。
最终,消防人员和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将大火扑灭,刘某家受损严重。事后,家人为刘某出具了谅解书,不再追究其故意放火罪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在村民居住区内的自家房屋放火,发生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刘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且取得了受害家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