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玺 通讯员 陈楚杰)昨日上午8时许,芦淞区京渌立交桥下,一辆电动车的遮阳伞挂到边上的货车反光镜后,遮阳伞撕裂,车子还被“拽倒”,电动车女司机腿部受伤,幸好没有大碍。
芦淞交警五中队代理中队长傅正军介绍,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看似方便,实际是威胁安全的“凶器”。“加装遮阳伞会遮挡司机部分视线,在转弯的时候后视镜内看不清楚车后情况,即使是转过头看,视线也受阻挡;加装遮阳伞改变了车辆原有结构,改变行驶中的风阻系数,在行驶过程中遮阳伞阻碍了空气正常的流动,易导致车辆“飘来飘去”,司机往往因不能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傅正军说,另外,遮阳伞加装在车辆前部,无疑是一把“利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加装的这把“利剑”可能会刺穿司乘人员的身体。
2015年1月,茶陵县境内发生一起两辆摩托车相撞事故,由于其中一辆车上安装了遮阳伞,摩托车男司机头部撞上遮阳伞的伞杆,导致他颅骨严重受创经抢救无效身亡。
●交警提醒:
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安装伞具,若安装了应尽快拆除,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