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至50岁的醉驾者最多 近七成开着二轮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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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文斯佳 丁思琦)昨日,渌口区检察院发布《危险驾驶(醉驾型)刑事案件检察工作白皮书(2015-2019)》。该白皮书显示,醉驾者中41岁至50岁的人数最多,近七成是二轮摩托车驾驶员。

    白皮书披露,2015年-2019年,渌口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醉驾案件230件230人,起诉204件204人。犯罪嫌疑人以农民工和务工人员为主,公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偶有醉驾行为;男性占九成多,女性仅1人;年龄集中分布在31岁至60岁,以41岁至50岁人数最多。

    春秋两季是醉驾案发高峰期,午餐、晚餐后的1-3小时是醉驾案发的高峰时段,其中19时至20时是案件特别高发时段。这与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有很大关系。在肇事车辆类型中,69%为二轮摩托车,27%为小型轿车。

    针对上述刑事案件特点,渌口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办理机制,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工作协调,实现集中送案、集中受理、集中起诉、集中开庭,从而实现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快速办理,减少被告人诉讼参与时间,及时惩治犯罪,有效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保障当事人权利,积极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社会矛盾。

    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9年渌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醉驾案件虽呈逐年增长趋势,但平均办案天数从2015年的27.4天,减少至2019年的12.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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