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凌凌 通讯员 杨浩)9月18日上午,记者从全市医保市级统筹工作推进会议上了解到,今年10月1日起,株洲将全面实行医保市级统筹。
全市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有结余,截至2020年4月底,全市医保基金历年累计结余60.69亿元。
目前,株洲制定了《株洲市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医保市级统筹险种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医疗服务价格统一、基金管理统一、服务管理统一、就医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七统一”的具体实施路径,确保在10月1日正式启动市级统筹工作。
副市长杨胜跃出席会议并表示,医疗保障工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推进医保市级统筹,是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要制定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异地就医结算、关系转移接续、档案和财务管理等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实现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