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鲍某某被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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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司法行政部门调查,美国人鲍某某在华期间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公安部决定对鲍某某驱逐出境。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依法执行对鲍某某驱逐出境决定。

    鲍某某,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现为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1199610909409。经查,鲍某某于2005年5月由天津某律师事务所变更到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在企业任职,2006年取得外国国籍后隐瞒不报仍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对鲍某某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经研究,北京市司法局认为鲍某某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三)项规定的违法情形,属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9月11日,北京市司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吊销鲍某某的律师执业证书。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涉嫌对本所律师鲍某某疏于管理,西城区司法局、西城区律师协会已分别对该所立案调查。

    另据消息,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韩某某案调查情况。经全面深入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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