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不良网络信息 市民可通过链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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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 (记者 戴凛)记者昨日从市委网信办获悉,今年,该办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执法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了2020年“清朗”专项行动。

    该专项行动覆盖全市各类网络传播渠道和平台,重点整治查处和打击:危害国家社会经济安全的信息;含有低俗庸俗媚俗、性暗示、“软色情”等淫秽色情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低俗信息;网络敲诈、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信息;发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等恶意营销类账号;非法收集、买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等。

    此次行动还开通了网络举报专区,市民可在株洲新闻网、株洲网、株洲传媒网等网站首页底部链接进入举报专区进行分类举报。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网络生态治理力度,网络生态总体向好,共查处网络赌博案件3起,网络谣言50余条,虚假违法网络广告案件11起,非法开展网络游戏服务案件3起,累计查删色情类、谣言类等不良信息3900余条,约谈违规网络平台30余家,关闭违法违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20余个,对网上有害信息形成了高压态势,遏制了网络空间违法违规行为。

    典型案例

    近年来,株洲公安网安部门接连整治了一批APP违法采集个人信息乱象,保障了人民群众网络合法权益。

    ■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上海西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轻知识”APP的发布和管理运营者,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上海西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罚。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2020年5月8日,根据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线索,攸县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对智新金融信息服务(攸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网安民警发现,该公司旗下APP“智新宝”运营以来,未按规定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在APP首次运行时未通过弹窗等明显方式提示用户阅读隐私政策、在征得用户同意隐私政策之前已经收集用户手机号码)。攸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处罚。

    ■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乐享株洲”APP软件,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株洲市公安局董家段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株洲掌握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罚。

    (记者 戴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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