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位农民工被拖欠7万元 警方介入追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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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何小平)近日,渌口公安分局成功办理了该区第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3位农民工追回7万元工资。

    农民工肖某介绍,工友们大多来自湘潭县,去年6月来到渌口区某地建设一栋乡村别墅,工期大约到去年11月基本结束。起初,工资还兑付过几次,工程后期便开始拖欠。根据统计,13位农民工共被拖欠了7万元工资,其中最多的被拖欠了1.4万元。

    今年4月,大家找到渌口区人社局维权,7月22日,区人社局将案件移交到渌口区公安分局。“根据调查,别墅的房主,已经将所有的工程款给了承建公司。”民警介绍,公司老板胡某某以与包工头账目不清为由一直拖欠。经调查,胡某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近期,办案民警通过给胡某某及其家属反复做工作后,胡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并筹齐了拖欠的款项,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民警介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过政府有关责任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若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记者了解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工程款可以按照节点拨付,但其中的人工费必须按照至少每月一次的方式来拨付。这也意味着,农民工可每月领取工资,有效避免了工资款被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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