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在房内充电 电动车起火被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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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刘玺 通讯员 陶广礼)8月31日晚7时许,荷塘区月塘街道周家屋场一民房5楼内,一辆轻型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突然起火,还好火势被消防部门及时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鑫盛路消防站指挥员付秋介绍,他们到场时,5楼房门已被户主打开,房内浓烟密布,他们赶紧展开扑救,5分钟内将火扑灭。由于扑救及时,房内只有一辆电动车被烧毁,天花板与墙壁被烟熏黑。

    火被扑灭后,5楼租户才赶了回来。他说,由于楼下无处充电,他经常将车抬到房内充电。“车子充电时我出门了,没想到起火,我估计车子是因为充电时短路起的火。”

    消防员对这名租户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他今后不要再犯,否则将予以处罚。

    延伸阅读

    发现违规充电行为

    可拨96119举报

    近年来,国内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在居民楼、民房的室内、楼梯间等区域充电,一旦因短路或者自燃等原因起火,燃烧速度快,并将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究其原因,很多小区没有场地条件安装带停车棚的充电桩(露天充电桩有漏电风险),即便有小区安装了集中的充电桩,但也难以扩大范围和数量。另外,设置电动车充电桩没有补贴政策,完全由市场运作,安装费用由设备提供单位自行承担,通过收取充电费营利。

    目前,我国没有出台针对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的相关法律,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还有待时日。不过,在2017年12月,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知》,明确指出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我市暂未发生因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的亡人火灾事故,但每年都会发生几起小事故,市民朋友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可以拨打96119举报。”消防部门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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