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捷)日前,醴陵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益阳市桃江县人民法院和当地交警大队的协助下,成功扣押一台SUV。据了解,这是醴陵法院在涉黑涉恶案件中运用省交警总队车辆查控平台扣押到的首台车辆。
据悉,被执行人胡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醴陵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对其违法所得30428元予以继续追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干警通过数字法院查控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台SUV,但苦于没有相关线索,一直未扣押到车辆。
上述案件系涉恶犯罪案件,在当地影响恶劣。为实现扫黑除恶“打财断血、黑财清底”的目标,醴陵法院执行局一边继续加大财产查控力度,一边上报省高院,将协助扣押车辆的请求反馈至省交警总队车辆查控平台。
此后,桃江法院执行局干警来电告知,该县交警大队根据省交警总队车辆查控平台提供的信息,查到被执行人胡某名下SUV的行驶轨迹,并在当地对该车予以暂扣。接到电话后,案件承办法官迅速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将扣押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传送至桃江法院,委托其代为扣押。最终,三家单位通过线上紧密协助,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顺利扣押了车辆。
目前,醴陵法院已经与桃江法院办理了车辆交接手续。下一步,案件将进入评估拍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