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执法人员截停渔船后,对渔民进行禁渔退捕宣传。当时,这两艘渔船并未进行捕鱼作业,渔民只是驾船回家 记者 贺天鸿 摄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尹照)昨日零时起,我市正式开始实施暂定为期10年的湘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昨日上午,市渔政监督管理站与公安部门对市区湘江流域举行了联合执法巡查。
巡查现场
仍有部分市民使用违规方式垂钓
在昨日的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了多起市民违规垂钓的现象,其中以多线多钩居多。执法人员现场对这些违规垂钓的市民进行了制止、批评教育,并发放了相应的禁渔退捕宣传资料。对于执法人员的劝导,违规市民均表示今后不会再犯。
另外,执法人员还发现了2艘渔船正在市区水域行驶,执法人员当即截停了这2艘渔船。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发现,上述渔船并未进行捕鱼作业,渔民只是驾船回家。执法人员对渔民进行了禁渔退捕宣传教育后,予以放行。
渔政部门
对于非法捕捞将实施“三个一律”
市渔政监管站刘敏中介绍,禁渔期内,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禁渔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禁止利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锚(挂)鱼、可视钓、遥控等设备垂钓,禁止利用船舶、排筏、浮动平台等工具垂钓,禁止在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垂钓,禁止在跨江大桥上垂钓。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电捕设备、迷魂阵、桩张网、地笼网等渔具。禁止销售、收购、运输、运营标示标牌等各类媒介发布涉及经营非法渔获物的广告内容。禁止向天然水域投放外来物种、杂交种等水生生物。
后续,市渔政监管站还将联合多部门,对城区湘江流域的三无船舶、非法钓鱼鱼排进行联合整治。
“今后,对于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方法、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一律处以罚款;实施非法捕捞的船只,一律没收、销毁。”刘敏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