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本报报道了市民曾女士交付11800元,在某商场订购了5扇华鹤木门。苦等两个月后,她发现自己订购的木门“飞”了。原来,店铺老板陈先生根本没有向厂家下单。陈老板因为生意经营失败,已于今年8月初向厂家提出解除合作协议。他对曾女士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可是短时间内拿不出钱,无法退还曾女士的订购金。
经记者协调,木门厂家、店铺所在商场承诺会给陈老板施加压力,督促他尽快退款。30日下午,记者得知,她于28日收到了木门厂家1万元的转账。
“商场向我保证,他们会在我收到厂家退款后,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我剩余的1800元。”曾女士说,陈老板暂时拿不出钱,不过在木门厂家、商场都放有押金。厂家、商场两方决定共同分担曾女士11800元的订购金,先使用陈老板的押金进行退款。
(见习记者 陈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