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违建“楼上楼”,为何总是“拆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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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沈勇跃

    近日,芦淞区山水国际小区14栋多位业主拨打晚报热线28829110反映,居住该栋顶楼的业主在房屋原复式楼的基础上,违规加盖了两层,对整栋楼的房屋安全产生了不利影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拆除违建。(详见本报8月21日A11版)

    此事被曝光后,引发市民强烈反响:单层变复式,复式变“洋楼”,违建屡屡“破纪录”的背后,竟然是执法的疲软。究其原因,是嫌麻烦懒于作为?是执法成本太高拆不起?是怕出乱子热衷糊稀泥?不论哪种情形,都是对违建者的纵容,对跃跃欲试者的变相鼓动,对法纪与公平的破坏。

    在小区楼顶上公然建起了“楼上楼”,这背后首先暴露了物业部门的不作为。业主装修自己的套间房,一般要先向物业公司报备,缴纳一定的装修押金,这一切都是保证业主装修是合法合规进行的。物业人员在巡视中发现问题,如违规打墙、搭建,不能睁只眼闭只眼,而要进行监督、制止。像山水国际小区14栋,要不是邻居们发现3001号房由2层变成4层,物业公司是不是一直“看不见”也“听不见”?

    小区楼顶区域属于业主共有,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法律界人士认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进行违法搭建,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当事人停止侵权。如果当事人拒不停止侵权行为,物业公司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有多少楼顶加层就是在物业管理人员的眼皮底下冒出来的,个中原因,不能不引人深思。

    其次,芦淞区庆云街道办治违部门是否完全履职到位?从报道看,该街道的治违中队曾对3001号房业主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当事业主在20日内自行拆除违规加层。但此期限已过,3001号房业主并未自行拆除违建,执法部门表示正在依法进入强制拆除程序,后续进展如何,还有待观察。

    现实中,违建“拆不动”屡见不鲜。本报今年5月25日A13版报道了天元区城市风景小区2栋1802的业主在楼顶违规加建一层的新闻,该业主在家里修建了楼梯直达加建层,与“复式楼”几乎没有差别。2栋1802业主在顶楼加层,还导致下雨天邻居家主卧成了“水帘洞”,根本无法居住。天元区嵩山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派遣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认定2栋顶楼的加建部分属于违建,并表示将择期进行处理。但时间过去3个月了,此处违建仍没有拆除。

    楼顶违建迟迟“拆不动”,负面示范效应不可小觑,但愿从这一次开始,这种情况会得到彻底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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