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魏天宇)8月7日以来,芦淞区一超市每天都发现少了3小瓶白酒,这让负责人有点伤脑筋。8月16日,他与派出所民警合力来了场“守株待兔”,嫌疑人是捉到了,真相却让人有点哭笑不得。
超市近期每天丢失3小瓶白酒
这是开在芦淞区的一家中等规模的超市,负责人张先生介绍,大约从8月7日开始,他每天盘点时都会发现,白酒数量不对。
“丢失的都是小瓶装白酒,每瓶100-300毫升,并不限定某个品牌。”张先生介绍,白酒就陈列在超市的一个货架上,每天不多不少,都是丢失3瓶。
贺嘉土派出所民警邓贝利接手案件之后,调看了从8月7日开始超市进出通道与白酒货架附近的所有监控,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十分可疑。
“虽然监控并没有直接拍到男子盗窃,但他几乎每天8-10点都会到超市购物,每次都会在白酒区停留。”民警介绍,8月16日一早,他们就蹲守在超市,10点左右,男子再次到来,直奔白酒柜,挑选了几分钟后,迅速将3瓶白酒藏入外套,然后径直朝无购物通道走去。
酒瘾难耐又没钱于是盗窃
很快,男子被早有准备的民警与超市工作人员控制住,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情况。
他姓曾,今年50岁,来自河南,在我市打工,因为车祸腿部受伤,近段时间一直在省直中医院住院,如今伤好得差不多了,无需借助拐杖也能慢慢行走了。他说自己酒瘾一直很大,每天都要喝,前段时间断了腿不方便买,如今身体好了,被压抑的酒瘾就越来越控制不住了。
曾某交代,因为住院期间没有收入,但又十分想喝酒,他于是每天溜达到1公里之外的农贸市场附近“碰碰运气”。在超市第一次下手,报警器没有响,工作人员也没有发现,于是他来了第二次、第三次……他交代,当天偷的酒一般在当天就喝光了。
总价值才500元,为何要受刑罚?
得知自己因涉嫌盗窃罪要被刑事拘留后,曾某感到非常意外,因为偷的那些酒每瓶价格仅一二十元,总共才500元左右。曾某以为赔点钱、关几天就没事了。
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也就是说,多次盗窃,无论盗窃数额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均构成盗窃罪。
目前,曾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