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罗达 张剑)2月6日到3月7日之间,石峰区一些寺庙接连遭遇窃贼,甚至连寺庙食堂的食用油也被人偷走了,这究竟是咋回事?近日,石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案,被告人欧某因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千元。
据了解,石峰警方接到报警后,组织多警种联合作战,配合铜塘湾派出所开展侦查,嫌疑人欧某落入警方视线。经过仔细走访摸排和调查,民警最终掌握了欧某的落脚点,并将其抓获。
到案后,欧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欧某介绍,他以前做生意亏了不少钱,便想着烧香拜佛来改变命运,可是自己多次去寺庙求财,都没有应验。由于经济上入不敷出,他便萌生盗窃寺庙功德箱“翻本”的想法。不过,他每次到寺庙偷盗的时候,偷完钱都会给庙里的神像磕头,希望神灵庇护自己,没想到这么快被警察抓到了。
法院认为,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欧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