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医疗费用结算请用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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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首席记者 何春林 通讯员 任纳)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8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采用社保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是为了提高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基金安全系数,同时可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全面采用社保卡结算后,所有参保人员均须使用社保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各协议医药机构将不再支持现行医保IC卡刷卡。

    与此同时,我市年内将启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各项待遇发放入卡工作。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各参保人员要及时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已领取社保卡但未激活的参保人员可持卡在各级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激活;已申请社保卡但未领卡的参保人员,可通过“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公众号、“12333”服务热线查询领卡信息。

    需要提醒的是,未申办社保卡参保人员可前往株洲市内各银行网点社保卡即时制卡窗口申办。16岁(含)以上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请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和小孩户口簿及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白底电子照片。

    因疾病或年龄等因素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四家银行所属的即时制卡网点申请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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