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50多万元公款致亏空 躲了10多年终究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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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2004年10月8日,原株洲县交通规费征稽所规费收款员付某突然没有来上班,失去了踪迹,与他一同消失的还有50多万元公款。近日,付某因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渌口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不按规定操作,偷偷截留公款

    经审理查明,2003年8月至2004年10月8日,被告人付某担任原株洲县交通规费征稽所征管股规费收款员。2004年9月1日至2004年10月2日,付某截留其经手收取的交通规费共计54.0977万元。

    “原本按照规定,每天下午下班前,都要将当天所收取费用存到所里的专用账户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没有按照所里的规定做。我和同事总是在月底才对当月的账,所以我才能挪用这些钱,且短时间不被发现。”付某说。

    后续,付某所截留的公款大部分亏空,导致无法向单位交账,最终其携带截留的公款11万元潜逃。去年9月10日,付某被云南省景洪市公安局民警抓获。

    与家人断了来往,用假身份藏在云南

    据悉,付某原本家境殷实,但他却长期沉迷于赌博,所以才将黑手伸向了公款。

    “我已经走了,不会回来了,要保重身体,好好读书,照顾妈妈。”据证人证言显示,付某出逃前,曾给自己的孩子打过一个电话,之后便再未和家人有过任何联系。

    付某出逃后,先携带公款坐飞机到了大连,再逃往了上海、杭州,最后坐大巴车逃往了云南。他在景洪市找人制作了一张名为“张庆云”的假身份证,并以“张庆云”的身份定居了下来。

    “付某出逃非常仓皇,所以他‘从北往南’逃亡了大半个中国,每到一个地方都只待几天。付某十几年都没有和家人联系过,妻子也因此和他离了婚。付某在景洪市用假身份与女友杨某交往。由于付某无法外出工作,所以十几年都是靠女友接济生活。落网之前,付某整日闭门不出带孩子(杨某家的孩子,非付某亲生),但最终也没能逃脱警方的追捕。”承办法官王欣说。

    法院审理认为,付某利用其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不退还,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付某在不能填补亏空的情况下,携带剩余的公款潜逃,数额较大,其行为还构成贪污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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