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照片被活化,黑产盗刷须严打

  • 上一篇
  • 下一篇
  • □ 蒋萌

    五毛一张打包带走,总共两万套,不议价。”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网络黑产从业者利用电商平台,批量倒卖非法获取的人脸等身份信息以及“照片活化”工具和教程。(详见本报7月14日A12版)

    这种勾当让人“细思恐极”。个人信息遭泄露,已引发不少违法犯罪,不法分子更进一步,将人脸照片利用技术“活化”,实现眨眼、张嘴、点头等动作,在视频认证愈发普及的今天,会给犯罪分子提供更多搞鬼可能。

    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个人信息收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某些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过度收集包括面容、职业、地址、电话、配偶等一系列公民个人信息,严重违背“非必要不收集”的法定原则。海量个人信息被“打包”卖,暴露出一些信息收集方失职失守,甚至有“内鬼”。进一步规范、监管个人信息采集行为,防止某些机构“滥采”,势在必行。对警方而言,在侦破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时,更当顺藤摸瓜,严惩幕后犯罪,封堵泄露源头,以儆效尤。

    “照片活化”能攻破人脸识别,也说明某些生物特征识别系统未必过关。制定人脸识别安全规范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划定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红线,避免其被泛化滥用;二是应进一步提升人脸识别技术的先进性与可靠性,不能让“照片活化”这种把戏得逞。

    此类案件中,还有“黑客”或“高智商犯罪”的身影。锁定有关嫌疑人,找到恶意编程元凶,对警方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实现正义必胜,离不开技术压制,这也是震慑有关犯罪的关键。

    严管个人信息收集防护,规范人脸识别应用和技术标准,强化技术侦破“道高一丈”,严禁网络不法交易,多管齐下才能有效维护公民隐私,确保个人信息安全,让群众免遭“人脸盗刷”威胁。

  • 上一篇
  • 下一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