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妇在宿舍楼里养了8条狗结果,人被训诫,狗被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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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六十平方米的住宅中,养了大大小小八条狗,这画面你能想象吗?近日,在社区居委会与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扰民犬只全部被送到小动物保护协会进行收容。

    夏季,是犬只伤人、扰民现象的高发季,为此,警方与社区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劝导工作。

    一户养犬8只

    民警上门警告、训诫

    养犬户是一对老年夫妇,家住石峰区丁山社区某企业宿舍楼。养狗的初衷是为了丰富老年生活,结果越养越多,数量达到了8只。

    “老人出门遛狗,后面跟着一长串狗狗,怕狗的街坊都不敢靠近。”邻居们介绍,这户人家房子60平方米左右,家里养这么多狗,此起彼伏的狗吠声让周边邻居非常痛苦,而且异味比较浓烈。

    自去年以来,社区网格员、社区民警多次上门与老人进行沟通,老人虽然答应会马上处理,但迟迟不见行动。近日,民警再次上门,对该养狗户进行警告、训诫,同时联系动保协会上门将犬只全部进行收容。

    遛狗未拴绳,小朋友受吓摔伤

    经调解,养狗户赔了2000元

    市公安局综管支队透露,夏天天气炎热,出门散步、遛狗的人比较多,所以每年6-9月犬只伤人、犬只扰民的警情相对较多。针对此现象,警方会开展专项行动,并与社区密切联动,加大巡查、劝导力度。

    6月26日晚,天元区某小区住户曾某在小区遛狗时未拴狗绳,正在小区内玩耍的一小孩受到惊吓,摔伤在地,双方由此产生纠纷。之后,泰山路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协调,7月2日,曾某同意赔偿2000元并道歉,双方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书》。

    荷塘区麻园社区杨某养了一只狗,引发同社区的居民投诉。一位患有心脏病、抑郁症的男子说,狗叫声对他的生活造成极大困扰,病情也逐渐加重。该病人的家属也多次找杨某沟通,但杨某不配合。杨某表示,狗是散养的,他很难控制。近期,该病人病情越来越严重。辖区社区民警知情后对该养狗户进行教育、劝导,并联系动保协会将狗抓获,目前,该犬只已经被拴养。

    饲养动物莫任性

    《民法典》中有专门规定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设“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章,其中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目前,我市约有犬只5.3万只,接种疫苗犬仅1万只。2011年,为规范城市养犬行为,我市出台了《株洲市犬类管理办法》,目前我市正在全力推动地方性法规《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完成对其草案的一审,《条例》明确了养犬基本规范、养犬登记、免疫防疫规定、犬伤害人的处置、噪音防治等内容,市民养狗不能再“任性”。

    (记者 李卉 通讯员 阎俊 谭哲 实习生 唐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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