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在A公司工作了近三年,因为与公司的一些纠纷,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在协商了数次之后,双方确认由A公司支付唐某25000元补偿款,纠纷就此了结。在签订协议后,A公司立即向唐某支付了全部款项。次月,因为交接工作不到位,A公司财务室的工作人员在集中支付员工工资的时候,没有删除唐某的信息,通过银行向唐某支付了一个月的工资8500元。A公司发现转账错误后,联系唐某要求返还,结果遭到唐某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