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山东省委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3日通报了对苟晶反映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的调查进展。自6月24日以来,工作专班与济宁市、任城区有关部门已对苟晶反映的“连续两年被冒名顶替”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已查清有关问题,15人被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经过调查,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本人未填报志愿,其个人身份、高考成绩等被邱小慧冒用。苟晶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统招分数线,本人填报志愿并服从调剂,被录取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上学,系按程序正常录取,不存在其当年高考成绩被他人冒名顶替问题。
经调查核实,邱小慧冒名苟晶上学问题,系邱小慧父亲、苟晶原高中班主任邱印林在苟晶不知情情况下一手操办。邱印林还请托亲戚邱印水、其子邱通为邱小慧疏通关系,当地派出所违规出具姓名为苟晶的两份虚假《户口迁移证》。
根据调查情况,邱小慧、邱印林、邱印水等15人被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理。邱小慧被给予开除处分,邱印林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机关已对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邱印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因邱通已于2015年病亡,决定开除其党籍。事件的其他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