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名农民工端午节前拿到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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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刘媛 曾峰)近日,醴陵市法院、炎陵县法院兑现了两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27名农民工在端午节之前,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

    据悉,炎陵县某木材加工厂,雇佣了当地农民从事砍伐、选料等工作。但后来木材加工厂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运转困难,长期无法支付工资。于是,18名农民工将木材加工厂起诉至法院,要求加工厂支付工资,共计近30万元。

    事后,法院判决木材加工厂支付近30万元工资,但该厂迟迟未能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多次与木材加工厂负责人沟通,最终木材加工厂支付了全部执行款。截至6月18日,本案的全部执行款都已发放到位。

    据悉,周某是醴陵市白兔潭某花炮厂的实际股东,之前就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去年10月,该花炮厂因退出烟花爆竹行业,获得了政策奖励。但奖补资金到位后,由于周某并非登记股东,所以被周某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无法在奖补资金中受偿。

    于是,醴陵市法院主动指导被周某拖欠工资的9名农民工维权,帮助他们收集证据,起诉该花炮厂的所有股东。同时,冻结了该花炮厂的19万余元奖补资金。

    最终,该花炮厂的股东均同意,用退补资金优先支付周某所欠的工资。6月24日,9名农民工拿到了工资,共计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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