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春林)记者昨从市教育局获悉,即日起至6月30日,想为我市中小学生提供校外实践服务的单位,可以申报成为株洲市校外教育场所。
校外教育场所分社会实践资源基地和社会实践体验站点两类。
社会实践资源基地申报条件包括:有适合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教育活动需求的场所、设施设备,能一次容纳至少200名学生开展有效学习活动;资源独特,有适合不同年龄学生学习的多样化课程、指导手册、视听资料(课件);有专门负责联络协调的部门,有相对稳定的讲解员、辅导员、志愿者队伍,能为不同的学生群体提供相适应的教育教学服务;场馆设施验收合格,配有足够的安保人员,有安全制度与应急预案。
社会实践体验站点申报条件包括:有突出的主题内涵和教育意义;有独立法人、管理人员和主讲人队伍;有配套设施的参观展览场所;有较为完整详细的宣传讲解资料;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措施,每年保证有一定经费投入。
市校外教育指导中心负责人介绍,校外实践活动场所范围比较广,城市公园、户外拓展基地、农场等,都可以加入进来。申报手续也比较简单:向所在辖区的教育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征得当地教育部门同意后,向市校外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报,填写《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场所申报表》(登录市教育局官网可以下载),并提供相关场地、设施以及开展活动的课程资料等。
市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受理申报材料后,7月份将组织相关专家实地评估认定。运行过程中,市校外教育指导中心会对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场所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如果出现学生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器材等)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宜学生参加活动,学生投诉较多,经查实后没有按要求整改的,以及在评定学生成绩时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会予以注销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