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 峰
今年3月-5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条例》实施之后,我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比如成功申报一批工业遗产为省级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加强对重点老工业企业珍贵实物档案资料的抢救性保护等。(详见本报6月10日A02版)
株洲是建国初期国家布点兴建的八大工业城市之一,数十年的传统工业发展为新中国经济崛起作出突出贡献。面对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以清水塘老工业区为代表的一批“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重化工企业关停搬迁。留下的厂房、车间、仓库、锅炉等成了珍贵的工业遗产。它们见证了株洲城市发展的历史,也是城市精神的重要载体,具有重要的历史、科技、艺术、旅游等开发价值。换句话说,相比一般城市,株洲的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更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
无论在时间、范围还是内容方面,工业遗产都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外延。从另一方面来说,这对于工业遗产保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是说把遗留的厂房设施进行清理就是保护工业遗产。让这些遗产“活”在当下,甚至华丽转变为新的“金山银山”,才是最大最具效能的保护。
令人欣喜的是,株洲在盘活工业遗产方面,已经有了一系列的部署和成效。比如“清水塘·1956”项目,在2019年完成了前期策划、设计与论证,目前已进入招商与实际实施阶段。
但就像前文所述,工业遗产的物质形体与文化内涵丰富多彩,类似“清水塘·1956”的工业文化旅游项目也只是通向罗马的道路之一。如何让工业遗产所含的文化、历史价值与当下最新的科技手段、时尚前沿擦出更多火花,催生更多创新性的保护方式,挖掘更高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值得政府职能部门和业界人士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