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厂污染环境,一老板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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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蒋小强 肖俊)近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污染环境案提起了公诉。

    据悉,蒋某是永州祁阳县人,去年3月开始,他在芦淞区龙泉街道龙泉村经营了一家拉链加工厂,但他并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及环保审批手续。而且,该拉链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污染环境的问题。去年8月,该厂被有关部门查处。此后,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最终,蒋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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