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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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株洲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立法计划》。据悉,年度立法计划是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需要,按照统筹安排、急需先立、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和“立、改、废”并重的要求制定。市司法局于去年9月下发了立法项目申报通知。

    《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已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地方性法规草案出台项目(2件)包括:由市公安局起草的《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起草的《株洲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转型发展条例(草案)》。

    据市公安部门统计,我市城镇现有养犬数量已达50000余只,只有五分之一接种了疫苗。因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安全、卫生、环境问题日益突出。2011年,我市制定了《株洲市犬类管理办法》。针对违规遛犬行为,公安与城管部门也多次联合执法。此外,我市还尝试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犬只收容工作。2019年“两会”上,多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呼吁出台相关法律。

    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了《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长株潭协同立法的首个项目,关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安全是烟花生产企业的生命线,2019年,浏阳市“12·4”烟花厂爆炸事故发生后,省委高度重视。按照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省委、省人大要求长沙、株洲两地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协同立法。这也是长株潭协同立法的第一个立法项目,具有开创性、历史性意义。

    4月8日至10日,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长沙市相关部门赴浏阳、宁乡两地开展了前期立法调研。调研了烟花爆竹产业现状,面临的困境和问题,近十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总(含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转型发展等内容。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已将该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实施方案,拟在2020年完成部门起草、审查、市政府审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工作。

    6个项目正在开展调研论证

    地方性法规草案调研论证项目(6件):《株洲市醴陵窑遗址保护条例》(市文化局为调研论证单位)《株洲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市文化局为调研论证单位)《株洲市城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市城管局为调研论证单位)《株洲市农村饮水管理条例》(市水利局为调研论证单位)《株洲市养老服务条例》(市民政局为调研论证单位)《株洲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市城管局为调研论证单位)。

    目前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起草草案并以市人民政府议案的形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据悉,市人大已将上述立法项目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的调研论证项目。同时,我市地方立法实行联动机制,在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论证、立项、起草环节,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市司法局和起草部门共同参与并相互配合。

    将围绕城市建筑垃圾、城市园林绿化出台管理办法

    政府规章拟出台项目(2件)包括:《株洲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株洲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均为市城管局。

    以上两个管理办法已完成了起草阶段工作,并将草案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首席记者 李卉 通讯员 邓鼎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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