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15分钟太短,可延长至30分钟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邓伟勇)2018年11月,我市开始逐步实施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实施一年多以来,对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缓解停车难现象起到了较好作用,但围绕收费标准、免费时间,始终存在争议。今年市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围绕这一问题提出提案,市政协也将其列为重点督办提案。6月4日,市政协组织委员前往市发改委,督办提案办理情况。

    停车难现象缓解

    但部分车位空置率较高

    “总的来说,随着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停车难的现象得到缓解。”市发改委委员陈朝阳介绍,收费前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平均周转次数为6.04次,收费后迅速增加到平均15.29次,最大程度地体现了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公共属性。同时还解决了部分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

    但是,收费后部分车位空置率较高的现象也不容忽视。根据市发改委此前的调研,截至2019年9月30日,实施收费后的车位总使用率为53.21%,部分路段车位空置率达60%以上。为了逃避收费,有的车主将车不停放在停车位上、有的车主将车停放在两个停车位空置处、有的车主将车停放在人行道上等。

    延长免费停车时间

    加大违停处罚力度

    针对停车泊位收费问题,不少市民以及委员们关注的焦点集中在15分钟免费时间太短,单位时间内收费高于市内停车场收费标准,也高于周边其他市州。

    “绝大多数市民不反对泊位收费,但15分钟内免费的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少争议。”市政协委员张红坦言。

    “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初衷就是为了方便市民临时停车,而不是增加其经济负担。”市政协委员罗谭勇建议,将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免费时间从15分钟增加至30分钟,不同时段、路段可因地制宜进行价格调整,精细地进行收费管理。在此基础上,加强交警部门的执法力度,对乱停乱放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