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将接受“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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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卉 通讯员 黄雄)村、组秉持老旧观念,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没有集体经济的分配权利,这种现象并不少见。近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的指导意见》。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上述《指导意见》,我市将重点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修)定主体、程序和文本内容是否合法进行“法律体检治疗”。

    据悉,今年10月底前,我市将对所辖村(社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修)定情况和备案审核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树立一批村(居)规民约范本,打造一批示范村(社区),对村(居)规民约制(修)定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出现严重法律问题,经司法所审核指出后拒不改正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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