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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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财政局将2020年确定为“财政治理效能提升年”,通过扎实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财政治理效能提升年”的总体目标是:紧扣“三高”要求,构建一个体系。即:紧扣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风险防范的“三高”要求,加快构建系统完备、法治健全、权责清晰、公平普惠、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

    “财政治理效能提升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建机制,通过开展活动,继续完善财政运行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体系,提升财政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补短板。通过开展活动,补齐当前财政工作存在的六个方面的短板,即收入质量不高、支出绩效不优、治理体系不新、管理体制不顺、债务风险不低、基层基础不牢等短板和问题。三是强管理。通过开展活动,加强财政工作十个方面的管理,即收入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绩效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评审管理、监督管理、债务管理、基金管理。四是提效能。通过开展活动,推动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升,财政支出进度明显加快,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理财体制机制明显健全,应对风险的举措取得明显成效,财政干部理财能力明显增强。

    “财政治理效能提升年”主要任务共10个大项20个小项,具体是:

    (一)收入管理

    1.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坚持一手抓培源生财,一手抓税收征管,全力组织地方收入均衡入库。

    2.按照省统一部署,启动实施“提升税收占比三年行动计划”,提升税收占GDP比重。

    (二)预算管理

    3.密切关注中央和省财政体制调整动态,适时调整市与区财政体制。推动教育、科技、交通、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基本完成主要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4.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对支出安排进行全面梳理,深度调整支出结构,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低效无效支出和标准过高的支出。

    5.深化预算编制改革,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收益、政府债券等各类资源,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优化预算单位运转经费预算安排标准;深化项目支出“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推进县级“三保”预算编审。

    6.完善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在支持项目建设的同时,兼顾国土财力的最大化,统筹支持政府隐性债务化解。

    (三)资金管理

    7.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设立、分配审批程序、下达时限,厘清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专项资金监管上的责任。

    8.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特别是加快产业资金项目申报评审拨付进度,拉动产业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9.提升库款管理水平。坚守财政保障优先次序,优先安排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防范财政保障风险。

    10.优化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管理,确保定期资金存放与服务产业发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做好疫情防控、防范财政风险等全市重点工作挂钩。加强对公共性资金定期存放指导。

    11.进一步完善支持一体化推进巩固脱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三位一体”的投入机制,优化动态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四)绩效管理

    12.健全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构建全过程管理链条。2021年预算编制阶段开展5个重点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结果运用,构建考核体系。财政绩效再评价项目评价结果明确优、良、差等级,20%的差档项目按当年预算管理要求压减年初预算安排;强化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对其开展第三方工作质量等级评定。

    (五)资产管理

    13.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有序推进资产配置专项经费管理,逐步实施集中统一采购。探索建立“公物仓”保障新模式。完善资产处置审批、评估、拍卖、报废、回收等制度,严把资产“出口关”。

    (六)采购管理

    14.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制定我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政府信用,进一步完善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实现融资业务的增面扩量;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建立完善“电子卖场”,不断完善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电子化运行机制。

    (七)评审管理

    15.强化财政投资评审事前控制、源头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标准体系,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常用材料价格目录、市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支出标准(市政工程),实现评审关口前移。

    (八)监督管理

    16.完善财政内控制度,修订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专项防控办法,重新梳理财政业务流程,将内控措施嵌入财政管理环节,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监管机制。

    17.强化会计行业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和会计秩序。探索建立会计人员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和诚信管理“黑名单”制度,指导督促会计人员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18.推进电子财政一体化系统建设,实时监控预算执行,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监管到位。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完善资金支付电子数据管理,做好分析、应用工作。

    (九)债务管理

    19.完善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管理制度,探索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运行管理,加强专项债券风险防范和项目管理,切实用好用活债券资金,增加有效投资。推动落实“151”工作机制,出台具体操作流程,建立高效协调机制,加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其他财政性资金预算管理和统筹力度,有效推进公益性资产置换和移交,切实厘清政府和企业的关系,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十)基金管理

    20.加强产业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债务平滑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着力提升基金使用效能,提高财政出资效益,完善基金报告制度,对基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促进基金规范有序运行。

    (株洲市财政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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