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时美)李先生查询“个人所得税”APP,发现自己的信息被劳务公司冒用,竟然“被就业”“被发工资”。据了解,市税务局近期接到多起类似的举报(详见本报5月1日A05版)。近日,记者从李先生、周先生和劳务公司处了解到,冒用信息的源头已经找到,不过当事人曾先生也无法弄清信息是如何泄露到劳务公司的。
昨日,记者联系到曾先生,据他介绍,2012年,他和李先生、周先生在炎陵县一电表改造工程共过事,当时项目需要给工人造工资表,曾先生就将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收集起来,上交到项目部。其中就有李先生和周先生的,也有曾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曾先生说,炎陵的工程完工后,他和李先生再也没有联系,和周先生偶尔有联系。前几天,他突然接到劳务公司的电话,才得知李先生和周先生的身份证信息被冒用。
“源头确实是我这里,但是我不知道这些个人信息怎么会到劳务公司手上。”曾先生说,现在李先生要他把身份证复印件归还,他没办法做到,当初已经上交到项目部,他手上早就没有了。
目前李先生仍然很担心,想把泄露出去的身份证复印件拿回来,而周先生则要求劳务公司做出一定的赔偿,但被拒绝。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分析认为,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肇事单位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关键看冒用的行为是否对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害,如果造成实际损害,当事人有权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