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凛 通讯员 夏四亮)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日前,攸县对酒埠江库区27处非法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及时消除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并对此类违法行为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
据悉,攸县地方海事处在酒埠江库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酒仙湖村、严塘村洲滩上有许多在建构筑物,采用易燃非闭式成型泡沫作承载体,建筑面积大小不一,最大的约100平方米,当地村民计划利用这类设施从事捕鱼活动。由于泡沫结构强度和甲板抗压性能差,汛期水位上涨,这类设施浮于水面,库区水上交通安全存在极大隐患。
了解情况后,市地方海事局迅速安排专业人员前往现场核实,下达执法文书,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向当地政府报告。攸县县政府先后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并制定了《强制拆除酒埠江水库在建构筑物工作方案》,消除了库区重大隐患。
下一步,市地方海事局将持续加大水上执法力度,做好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