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离婚放弃房产份额,债权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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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唐和小白结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于两人名下。好景不长,结婚不过三年,两人就因为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小唐沉迷于游戏,为了充值游戏币,他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同事小李借钱近20万元。因为未能按时还款,小李起诉至法院,并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小唐和小白婚后购买的房屋。

    案件执行过程中,小白提出离婚,小唐同意离婚并且同意房屋归小白单独所有。离婚后,小白持离婚协议找到小李希望可以解封。小李表示,小唐没有其他的资产可以用来还款,拒绝了小白的要求,两人因此产生纠纷。

    聂律师认为:

    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结合本案来说,小唐在对小李负债的情况下,放弃了自己对于共同财产即房屋的自有份额,属于无偿转让财产,如果支持该种行为,则会导致小李的债权无法获得保障。因此,小李可以主张撤销小唐和小白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分割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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