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福鑫南郡小区的业主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们小区的公共用电被停了,小区电梯和向高层送水的水泵都不能正常使用。现在上下楼,我们只能走楼梯,只能下楼接水,再提回家。
见习记者 陈佳辉 核实
4月22日,记者来到芦淞区庆云山路的福鑫南郡小区,发现小区的电梯已经恢复正常运行了。业主黄先生说,4月20日,电力公司停了我们小区的公共用电,电梯不能用了,家里也没有水。21日,经过庆云山社区协调,电力公司暂时恢复了供电。
据黄先生说,恢复供电只是暂时的,问题的症结还没有解决。自业主入住以来,小区物业公司没有给小区住户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业主也没有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今年1月份,物业公司的人都走了。现在,小区选了一些住户做志愿者,在管理小区。”
福鑫南郡小区许多单元门上贴着国网湖南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的催费停电通知单,上面写着累计欠电费53978.33元。黄先生说,小区业主没有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就没钱支付电梯等公共设施用电。
催费停电通知单上要求,4月19日下午3点前交纳所欠电费,否则4月20日早上9点半停电。第二天,电力公司停了小区公共用电,小区住户的日常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上下楼只能走楼梯,家里也没有自来水可以用。
最新进展
小区暂时恢复供电
22日下午,芦淞区庆云山社区工作人员表示,4月21日,他们和电力公司进行了沟通,暂时恢复了小区的供电。
福鑫南郡小区19栋的住户张先生对记者说,目前,小区业主的意见不统一,有的人愿意交电费,有的人不愿意交。建议由社区牵头,小区住户积极配合,确保电费缴纳,保障小区的基本生活。
也有业主认为,并不是全小区业主都欠物业费,公共区域的照明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物业公司对未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