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 峰
2018年,我市出台《关于株洲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全年禁止燃放场所、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今年以来,我市警方共处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61起。(详见本报4月21日A07版)
燃放烟花爆竹影响环境,道理虽然大家都懂,但少数人还是改不了在红白喜事时“听响”“图热闹”的习惯和观念。有些人则是对“他人放自己不放”感到不自在,于是“你放我也放”。所以,禁燃令虽出台许久,但“禁”与“放”一定程度上还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
数据显示,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协调市城管、公安、住建、发改、工信等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其中,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8起,行政处罚28人。而今年截至目前,警方处置的相关警情就已经达到61起,再加上一些漏网之鱼,违规燃放现象似有抬头之势。这不免让人有些心急,须知今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我市要聚焦蓝天300天,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虽说燃放烟花爆竹只是影响空气质量诸多因素中的一种,但若人人都抱着“就是一下子的事情,不会引人注意,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心态,污染效应就将被放大,雾霾天气的概率就会升高,进而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提升。
污染防治“关键之年”,禁燃要有“特别举措”。相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社区网格群、户外电子屏、公益广告专栏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市民意识到今年污染防治工作的关键性和紧迫性,增强生态文明环保意识,倡导红白喜事使用电子鞭炮等相对环保的产品。同时,鼓励市民对违规燃放现象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可根据所举报案件的大小,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此外,“关键之年”还可考虑对查实的违规燃放者、违规生产销售商和运输企业,特别是屡教不改者,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总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势头不可长,别为了一时的欢乐而毁了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