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家园有人空置廉租房、拖欠租金 检方提起公益诉讼,督促清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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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肖琼 吉群芳)近日,住建部门对照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芦淞区和谐家园不符合租住条件的廉租房租户进行清查,并及时向拖欠租金的承租人追缴租金10707元,切实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

    去年12月,芦淞区检察院民行科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芦淞区和谐家园存在承租人空置廉租房、拖欠租金等情形。根据《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芦淞区检察院认为该案件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经请示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后,该院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制定了督促相关单位履职的详细方案,并于2019年12月19日和12月24日立案,向住建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全面展开廉租住房的清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欠缴的廉租住房租金进行追缴。

    住建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积极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措施,目前已追缴到位租金万余元。对已进行追缴但仍未在限定期限内缴纳租金的住户,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将交办律师进行处理,并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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