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 快来申领“创新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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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肖蓉 通讯员 刘牡艳)昨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政府为降低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本,面向符合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无偿发放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发放标准为1万-2万元/家/次,有效期2年。

    “创新券”年度额度由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确定。2019年以来通过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有效期内购买专业科技服务事项,可申请2020年“创新券”。

    “创新券”可使用于2019年6月份以后发生的科技服务购买事项,包括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情报与信息分析、国际认证、双创孵化等专业科技服务购买等。企业使用“创新券”时,每次抵扣标准不超过服务总费用的50%。向市外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创新券”使用额度占总费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此次申报兑付截止时间:

    2020年5月8日。

    申报受理: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18670863663(丁亚南)。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2868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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