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云上法庭,助他宅家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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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罗丽芳)近日,芦淞区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和微信支付相结合方式,对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开庭、调解,并且最终通过线上支付后实现当庭兑现。

    2019年7月,张某在其开设的保健按摩店内,用拔罐、按摩的方法为唐某服务,并拍下了唐某接受服务的照片,之后还将唐某的照片私自印发在宣传单上并进行散发。唐某发现后诉至芦淞区法院,要求张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名誉损失费等费用共计3万元。

    开庭前,唐某患病在身,且受疫情影响不便出门。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通过云上法庭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网络庭审。庭审中,法官在电话联系唐某确定调解方案后,通过在微信群内发消息的方式对调解方案进行线上确认。最终,张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唐某在线支付了3000元损害赔偿款,唐某在微信中确认收到该款项,至此案件顺利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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