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涉疫仲裁案件 可先立案后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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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沈蓓)近日,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向市公证处提交申请,要办理签名印鉴属实公证,用于赴阿曼参加某项目招投标。市公证处随即启动绿色通道,实现了当天申请、当天出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不误,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于3月4日正式出台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六条举措》(下简称为《举措》)。

    《举措》就畅通企业法律服务渠道、降低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强化涉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完善仲裁服务企业模式、开展惠企公证服务、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推出“上门”助企服务,除线上服务外,公证需求量大的企业可通过申请“公证法律顾问”安排公证员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一对一”答疑、预约办证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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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疫情防控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和志愿者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疫情期间,对农民工到窗口申请办理欠薪案件法律援助的,或群众因疫情造成企业关停减员、商铺经营受损、停发工资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对企业申请的涉疫仲裁案件,先立案、后交费,对交纳仲裁费用确有困难的,免收案件处理费,在结案前缓交或减免仲裁受理费;

    ●对防疫物资生产、供应、流通企业申办的各类公证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先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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