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十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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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周蒿 通讯员 文石金 何宗佑)近日,云龙示范区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用“真金白银”加大保障力度,支持各企业和项目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为支持企业做好防疫,该区将给予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防疫物资补贴,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或上年度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根据2020年2月20日及以前上岗人数,按6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单位防疫物资采购资金补贴。

    疫情期间,企业和重点项目员工来源地较集中(30人以上)的,云龙将组织专车、专员、专业医护人员进行“点对点”包车接送,包车费用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对区内规模以上企业或上年度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返岗复工员工,且能稳定就业6个月的,在2月10日至2月20日期间返岗的,按照2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并由企业统筹补贴至员工;在2月21日至2月25日期间返岗的,按照1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并由企业统筹补贴至员工。

    给予企业招工补贴,对区内规模以上企业或上年度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2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招工实行奖励,疫情解除后当月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上年同期每新增1人,按每人300元标准补助给企业,每家企业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为企业降成本。云龙对承租区资产类生产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创业团体等,实行“两免三减半“政策,即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3个月租金,并按照要求减免涉企相关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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