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伍靖雯 通讯员 黄明)前日,看着满载木制家具的货车顺利驶出仓库,醴陵一家木制家具生产企业负责人悬着的心总算放下,“多亏海关及时帮我们办理检验检疫通关手续,这批货物才能准时发出。”
昨日,株洲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外贸企业复工后陆续出货,需要办理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比如上述企业的货品。为此,株洲海关实行12项支持外贸企业复工措施,其中就特别包括可采用远程视频模式开展检验。日前,海关工作人员就对该企业的出境货物进行线上远程监管,将以往线下进行的查验样品、核对包装批次号与报检数据是否相符等工作移到线上,核验无误后,海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为该企业办理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手续,助力企业货物顺利通关。
据悉,本月1日-14日,株洲海关已为我市外贸企业进行视频远程检验38次,监管进出口货运量270吨,货值401.61万美元,并为企业签发原产地证书9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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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条措施助外贸企业复工复产
本报讯(记者 伍靖雯 通讯员 黄明)延长疫情防控期间缴纳税款期限、支持本地特色产品出口保市场……昨日,记者从株洲海关获悉,我市正式实行12条帮助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措施,促进株洲市外贸稳增长。
延长疫情防控期间缴纳税款期限
12条措施包括: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物资快速通关;精准施策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推广“零见面办理”工作模式;延长疫情防控期间缴纳税款期限;延长滞报金起征时间节点;延长加工贸易业务办理期限;简化核销手续、减少下厂稽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本地特色产品出口保市场;优化原产地证书申领工作;优化主动披露和容错机制;与地方政府信息共享、叠加支持、合力帮扶等。
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对口帮扶”
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措施明确进一步落实好高级认证企业专属协调员制度,对市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一企一策、对口帮扶”。
延长疫情防控期间缴纳税款期限方面,2020年1月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可在2月24日前完成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对于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湖南省公布的复工之日期间的税款缴款书,可顺延至复工之日后15日内缴纳税款。纳税企业确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无法在规定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并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海关依企业申请、审核批准后免征税款滞纳金。
有需求的企业可拨12360咨询
支持本地特色产品出口保市场方面,株洲海关将密切关注、收集境外因疫情对本地主要出口涉检产品特别是食品、烟花、动植物产品采取的临时限制措施,对复工复产的本地出口涉检企业,利用“远程审核单证”和“无纸化传输”等手段服务企业,帮扶本地做好生鲜农产品、化工、烟花爆竹等产品出口。
株洲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有进出口货物申报等需求,可线上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完成无纸化申报,也可拨打12360海关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