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蓉 通讯员 何云娜)昨日,醴陵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醴陵男子汤某朋、汤某构隐瞒武汉旅居史和密切接触史,致另63人(含20名医护人员)隔离医学观察,造成严重后果。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月8日,这两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涉案嫌疑人汤某朋,男,66岁,现住醴陵市茶山镇长沙岭居委会;汤某构,男,62岁,现住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四塘社区。
经查,2020年1月18日,汤某构驾车从北京返醴,1月19日在武汉游玩留宿,1月20日到达醴陵,并将武汉旅居史告知胞兄汤某朋。此后,两人未向防疫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报告武汉旅居史、密切接触史,未按防控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多次未戴口罩外出,多次组织参与家庭聚会。
2月4日,汤某朋因脚部受伤,先后到市兆和医院、湘东医院就诊,并隐瞒与武汉旅居人员密切接触史。2月5日,汤某朋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2月7日,汤某构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当前,两人已被隔离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如实报告个人异常症状、往返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