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蒿 通讯员 谭艳)疫情防控是当前的头等大事。记者昨日获悉,市财政部门已出台多项措施做好资金保障,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截至1月28日上午,全市各级财政共下达疫情防控专项资金6489万元。
根据规定,我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全部由财政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其余部分省财政与市、省直管县财政各按20%承担,城市五区由市与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所需资金由救治医院先行垫付,财政部门按实际发生费用据实结算。
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工作补助。